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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事实抚养公证是如何进行办理的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7日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Tags: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事实抚养公证是如何进行办理的

 赵义厚律师,常德婚姻财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收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

1、申请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3、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二、办理领养手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领养人的申请书。

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领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领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领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领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领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您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收养关系合法化了之后对当事人的利益才会有所保障,如果是事实收养甚至是非法收养,一旦出现问题,必然就会导致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这肯定是不利于当事人的事情。而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可以进行收养登记,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事实抚养公证是如何进行办理的

事实抚养作为一种非婚生的抚养,为被抚养的儿童当事人解决了生活上的问题和感情上的抚慰。我国对这类事件的办理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下面就事实抚养公证是如何进行办理的,这类事件的办理情况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

1.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抚养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事实证明》,抚养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出具。

3.抚养人提供保证抚养事实真实对被抚养人履行保证书。公证机构受理抚养事实公证申请后,须调查核实抚养事实的真伪情况,并将核实记录归档留存。

公证机构对符合抚养事实公证规定的,应出具事实抚养公证书。事实抚养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调查费依相关规定收取。涉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被抚养人,纳入抚养人本人生育子女数。

已经办理事实抚养公证的,抚养人可为被抚养人提出户籍登记申请。持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养公证书、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委会证明等复印材料,到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经审查情况属实的,须单独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事实抚养公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即“原收养法实施期间建立的收养关系,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可以给予公证;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收养或公证,但可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由此可见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是有据可依的。办理此项公证,主要要求当事人提供形成抚养事实的证明材料,具体可参照上述五部委发布的“民发[2008]132号”文件的内容。

相关的抚养人要到自己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进行抚养事实证明,到被扶养人的户口所在进行登记。相关的公证处根据这一事实进行相应的公证,保障抚养人的合法权益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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