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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养亲属的子女吗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123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Tags: 可以收养亲属的子女吗,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赵义厚律师,常德婚姻财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可以收养亲属的子女吗

可以收养亲属的子女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定的条件下,收养人是可以收养亲属子女的,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限制条件是比较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的条件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定的条件下,收养人是可以收养亲属子女的,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限制条件是比较少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权的相关法律。如果在实际的生活中,想要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没有形成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但是如果具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所谓代位继承说的是如果在被继承人还在人世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却死亡的情况下,死亡人的子女是可以有代位继承权的。

但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去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此,如果想要代位继承权,就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死亡时间在被继承人的前面的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

2. 我国国家法律规定,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人除了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的子女外,如果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同样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不管是孙子、孙女还是外孙子、外孙女,只要是代位继承的人是满足国家法律规定就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3.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下一代有多个孩子,在享有代位继承权时,这多个孩子的权利仅仅是继承他们父母应该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与其他人的财产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4. 如果继承人因为某种原因,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没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的子女是不能代替继承人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的。他们同样也丧失了代位继承的权利。

另外,有一点也需要我们注意,就是代位继承一般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换言之,要是通过遗嘱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这时候虽然被继承人的子女有死亡的情况出现,但实际也不会发生代位继承。

而在法定方式下继承遗产,就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作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在实际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况下,自然也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的。但对于分得的遗产份额,肯定也是在自己继父母的遗产份额之内。当然,要是本身继父母实际取得的遗产就是比较多的话,这个时候继子女在代位继承的时候,那么就可以取得较多的遗产。并不会因为发生了代位继承,就可以减少实际继承遗产的份额。而这点也是实践中,我们应该多加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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