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慎重决不可随随便便,即使是二婚也应该有足够了解后才组建新的家庭,以免一错再错。
家住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的村民沈某与马鞍山市雨山区村民屠某于2007年8月份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4月依法登记,领证结婚。沈某与屠某均系再婚,二人在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屠某于2009年9月离开沈某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亦未有共同财产。屠某与2010年5月向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沈某离婚。法院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组织二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自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