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23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深圳婚姻网  www.fq101.com  2005年12月18日20:16:1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