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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重新分配

123发布时间:2014年3月28日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问:我和前夫结婚十余年,感情一直不好。我们多年的积蓄都被他用于和朋友开公司了。去年我俩决定办理离婚手续,分割财产时我前夫和他的合伙人欺骗我,说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好,不但没有盈利,相反还要负担很多债务,并威胁恐吓我不准我进入公司。无奈之下我同意放弃股权,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了字。几个月以来,我发现他们的公司经营良好,非常后悔,但我现在是否还能主张重新分割财产。



  解答:你可以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你们夫妻双方离婚时,你前夫同其合伙人没有向你如实陈述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对你采用了欺骗和威胁的手段,因此你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消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向法院申请变更和撤消协议、合同应注意:法律规定的时效是一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法律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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